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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丨嘉陵江河畔的生态守护战

编辑:管理员     来源:智慧党建    所属支部:中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机关委员会     审核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5-11-06     浏览量: 9 0 0

编者按:“用声音诠释检察温度,用心用情讲述办案故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有效感知检察工作,切实感受公平正义。陕西铁检融媒体中心开设“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专栏,由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一线检察干警生动讲述检察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真实故事,生动展示司法温情和检察官的为民情怀,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小故事”展现“大情怀”,让更多更好的检察故事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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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讲述人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
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涛




在中华大地的广袤版图上,秦岭宛如一条巨龙横卧南北。嘉陵江,作为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承载着无数的生命与希望,奔腾不息地流向远方。

2023年2月的一个清晨,“西安有人代理销售汉中高标水洗砂!”一条转自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的互联网舆情信息引起我们的警觉,大家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不是一条普通案件线索。

经过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安排一名具有丰富侦查经验的分管副检察长管卫民带领办案组前往汉中市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首先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这些砂石是从哪里来的?办案组走访了汉中车务段、略阳横现河车站、白水江车站、西乡火车站等七个火车货运站点,最终在略阳县横现河车站发现正待向西安方向销售的嘉陵江略阳段的河砂。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副令人震惊的画面逐渐呈现。嘉陵江略阳段河道拓宽工程清淤疏浚砂石大面积堆放在嘉陵江河畔,数万平方的砂石堆未覆盖防尘网、没有进行围挡扬尘,违法行为可能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对下游宁强段河道行洪安全构成威胁。

然而,由于案涉区域可能涉及多重生态敏感区,情况变得复杂。秦岭南麓检察院果断地将线索通过陕西省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上报给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态守护战正式拉开帷幕。

分院迅速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一地理信息制图院赶赴现场,运用无人机拍摄、卫星遥感技术、三维测绘建模,确认涉案区域位于秦岭重点保护区、嘉陵江河道和嘉陵江省级重要湿地三重生态敏感区,通过调阅资料、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查明涉案工程违法占用农用地、湿地、河道未依法管理危险废物、未规范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未办理环评变更手续。就在检察官们以为可以顺利推进案件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涉案工程属于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且涉及多个部门交叉管理,行政机关的监管存在困难。在这关键时刻,分院统筹指挥,成立两级院联合办案组,开展分级分类监督。分院针对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未办理环评变更手续问题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我院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占湿地、破坏河道的行为对略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立案调查。一体化办案模式,顺利推动了案件的办理。

时间来到2023年5月30日,这是一个决定案件走向的日子。办案组与行政机关进行了磋商,林业部门认为按照规定,本案无在湿地开垦、填埋、采砂等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林业部门具有湿地保护职责,应当与相关单位协同管理,对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经过磋商,行政机关厘清了职责,并就配合做好整治工作达成共识。

2023年6月,两级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8月底,我们陆续收到整改回复。办案组并未放松警惕,通过跟进监督,纠正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立案主体错误的问题,并要求行政机关监督清理土层内的石块,加大树苗管护保证成活。

就这样,行政机关最终督促清理砂石、修整岸坡、撒播草籽 8000余平方米,栽植柳树5000余棵,恢复湿地105平方米,复垦土地6.03亩,当地在修复后的农用地上建设了蔬菜大棚,让这片生态敏感区逐渐恢复了往日的生机。责令企业清理未办环评砂石堆料场,建立危废储存间、危废台账等。监督搭建围挡2464米,覆盖数万平方米防尘网,采取扬尘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2023年9月,行政机关再次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两级院组织专家、村民代表召开现场会进行验收。经过专家评定认为,整改后的湿地与河道能够同步恢复,嘉陵江行洪断面清理到位,岸坡岸线符合要求,旱地和滩涂、河流水面恢复原状,实现了修复生态环境的既定目标。

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使命。秦岭与嘉陵江的生态保护,只是检察工作中的一个缩影。我们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的担当与作为,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