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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丨感谢信说出心里话 红锦旗送上一片情

编辑:管理员     来源:智慧党建    所属支部:中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机关委员会     审核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5-11-06     浏览量: 41 0 0


编者按:“用声音诠释检察温度,用心用情讲述办案故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有效感知检察工作,切实感受公平正义。陕西铁检融媒体中心开设“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专栏,由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一线检察干警生动讲述检察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真实故事,生动展示司法温情和检察官的为民情怀,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小故事”展现“大情怀”,让更多更好的检察故事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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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讲述人
陕西省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
执法监督科四级高级检察官
卢建成





2023年夏季,位于陕南秦巴山区的某县,连续数天的高温,让人汗流浃背、心烦意乱。刚刚假释归来的服刑人员曹某,心里却充盈着一股舒畅清凉的幸福气息。经过近6年的服刑改造,他走出了监狱大门,回到阔别已久的亲人身边。每当想起这来之不易的甜蜜时光,曹某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但凡见到社区工作人员,就要说上几句,话语中包含着对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感激之情。

我叫卢建成,是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员额检察官。罪犯曹某,是今年陕北高原检察院在省崔家沟监狱拟提请减刑案件中,摸排出的一名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罪犯。由于罪犯假释相比减刑,存在较大执法风险,在检监联席会议上,部分同志就发表了可以为其提请减刑而不予以提请假释的意见,这与上级文件精神及进一步加强假释案件实质化办理、推动假释适用率提升的工作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关键时刻,作为检察官的我认为“曹某判刑前本质较好,犯罪是受别人指使一时冲动,社会危害性小,在狱内服刑改造期间表现较好,也没有违纪扣分情况,假释更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更有利于其早日融入社会、回归家庭”。于是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既然我们是执法工作者,就要尊重事实、敢于担当,如果大家都怕出问题、怕担责任,那么事情就会半途而废,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罪犯曹某完全符合假释条件”。此时发表的意见,让心存顾虑的同志眼前一亮,综合研判后,纷纷发表了同意该犯提请假释的意见。为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办案规范高效,在院分党组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下,我带领刑事执行检察团队工作人员与监狱组成联合考察组,克服天气热、雨水多影响,深入到曹某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取证,广泛听取社区矫正机构、村委会及家属意见,并结合司法机关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做了认真全面的分析研究,提出了优先适用假释的检察意见。

今年7月,监狱减刑假释大会召开,曹犯顺利假释,回归社会,尽早尽到了赡养父母、抚养孩子的家庭责任,其假释的背后,是我们作为人民检察官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在。现在曹某一说起这件事情,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假释期间,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假释有关规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成为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守法公民。

出于感恩和感激,曹某把自己的心里话说给了村里的一名教师,让他代笔写了一封感谢信,并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亲自送到了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我想,在送上感谢信和锦旗的那一刻,他会把党和政府永远铭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