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和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党建与业务的辩证关系,坚持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用政治统领业务,又通过扎实的业务成绩进一步坚定政治笃信。一是深学笃信。以党支部(党小组)为核心,始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研究好、阐释好、宣传好党的创新理论,用先进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领悟,进而激发主动当好黄河流域生态检察卫士动力。
二是业务精进。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标准,跨院、跨部门组建办案团队并开展专案协作,体现跨区划检察机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集中优势,先后办理的督促整治跨区划倾倒工业废水案、督促整治跨区划倾倒建筑垃圾案,督促整治非法拦河截水、取水案,督促整治碳排放检测机构弄虚作假案等4案,入选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相关案例因“三个效果”实现了有机统一,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多次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等中省媒体宣传报道。
三是文化育心。坚持“文化+”的正能量聚合,为党建铸魂、为业务筑基、为队伍助力,为品牌注入源源不断的新活力。坚持文化与党建同向发力,探索党建与文化“同频共振”的务实路径,党建领航、文化凝心的内驱力,共同激活成生态环境检察的绿色“引擎”。坚持文化与业务同声相应。以文化涵养业务,以业务发展文化,二者在互动融合中释放出最大的检察活力。坚持文化与队伍同育一心。在“黄河精神”涵养中,历炼检察队伍无坚不摧的进取风骨和宽广坦荡的协作精神。在“检察卫士”担当中,铸就检察队伍“求实、专业、严谨、高效”的监督能力。在个人价值追求与检察事业高度契合中,用文化助力,以凝聚一心的战斗力,提升跨区划检察机关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