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检察院和分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大局,按照本院党组提出的“1124”工作思路,依法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各项职能。在未检工作中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探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提升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发展。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未检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9月24日,关中平原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由检委会专职委员负责分管,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主任担任未检办公室主任,挑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沟通交流、富有责任心的检察干警从事未检工作。在省检察院和分院的指导下,于2023年1月12日在驻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成立“铁检·小桔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二是积极打造和推进未检品牌建设。在省检察院和分院的领导下,积极筹建“关中·沐光”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做好涉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的后半篇文章,构建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目前,“关中·沐光”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项目已作为陕西检察的改革创新项目立项。三是针对未满18周岁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监护人发放“家庭教育令”并进行定期回访。截至目前,已发放“家庭教育令”33人次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回访和评估5次,责令其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以检察力量压实家庭教育责任。持续加强与司法所、街道办(村委会)、社会公益组织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促使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做好涉罪未成年人融入社会的后半篇文章。四是精准帮教,保护关爱和司法救助并行。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合力帮扶困境儿童。坚持人文关怀理念,对外来、留守、因案失学、失养等困境儿童不断加强关爱保护力度。高度关注可能因刑事案件办理影响生活的未成年人,加强与妇联、民政等多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及时启动协作机制,依法进行司法救助,携手各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延伸检察职能,帮助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实际困难。目前,该院正在联合省未管所对一名身份信息不详、无固定住所的少年罪犯,进行办理户籍的相关工作,在执法办案中传递未检检察官的司法温情,彰显法严情暖。五是健全完善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减刑、假释审查案件质量。针对监狱监管漏洞以及少年犯会见、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监狱均及时予以回复并积极整改。对提请减刑监督案件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建议省未管所严格落实未成年罪犯学习、受教育、劳动权利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刑事执行领域未成年人案件,未管所采纳并进行了整改。六是以公开促公正,引入社会各界进行听证和监督,提升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度。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检察领域案件听证效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该院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组织、社区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对未成年犯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主动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从大墙外社会管理层面、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引入社会各界进行听证和监督,将公开听证延伸到未检工作的各环节,不断提升工作质效。